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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丰泰3个月定开债券: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8-25 19:13    点击次数:139
  •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5日    基金名称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丰泰3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85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告依据           法》、《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8月8日    赎回起始日          2024年8月8日    注:(1)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基金管理人” 。  (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于2024年8月8日 至2024年8月9日期间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4年8月1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 一封闭期,并于2024年8月10日(含)至2024年11月10日(含)暂停申购、赎回。  (4)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 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本基金的开 放期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本基金将于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 自2024 年8月10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封闭期, 并于2024年8月10日 (含) 至2024年11月10日 (含)暂停申购、赎回。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具体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如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视 为无效申请。 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 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 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万            0.8%          M≥1000万            1000元/笔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0.01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 回。 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 足0.01份的,投资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本基金的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 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进行公告。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1楼、22楼 法定代表人:宋卫刚 公司网站:www.cgf.cn(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988号2602房(邮编510610) 电话:(020)88524556 联系人:王晓萍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大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网址:www.1234567.com.cn (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卫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陶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丰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联系本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基金销 售相关事宜。   公司网站:www.cgf.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时间并予以公告。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 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投资人将面临因 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 到或者超过50%,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 险、巨额赎回风险和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 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 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投资人将可能无 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 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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